第170章困兽犹斗 (第1/2页)
公孙朗长剑所向之处一切化为粉碎,他的文气剑道此刻已然底牌尽出,这种文气剑道厉害之处,先前由于荀以珉听到的故事之中那个女性公孙长老被李青莲一斩杀死,其后手未曾显露,所以是百川十族之中荀以珉最为不清楚底细的一个古族。而此刻托了司马璋和公孙朗的福,这一刻的他才算清楚为何这公孙家为何能以文气剑道获得百川十族之中的一席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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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文气剑道不仅可以让文气附着在剑上披荆斩棘所向披靡。也可以文气化剑,不仅仅是手中持剑,还可以让文气在不同的地方化为长剑,这让每个公孙家的人既可以在片刻之间成为一个犹如拥有一个射手小队一般的远攻高手,也可以成为一个犹如剑仙一般御剑高手,而且当对手靠近的时候依靠文气还能让自己成为一个刺猬一般的防御高手,可谓攻防一体远近皆可,一切的一切全靠他们的剑意来体现。
当然,每个公孙家人的剑意是有所不同的,而公孙朗的剑意显然是外在恢宏内里却别有名堂,随随便便一个人对阵上他如果只看外在想竭力硬拼,下场无意识极为惨的。司马璋不愧是九鼎古族青年里的第一人,极为擅长战斗,又放下了自傲努力修炼提升了自己一番,否则如若是遇到荀以珉之前的计都司马璋,恐怕在刚刚公孙朗的一剑之下多半已经死掉了。
当然,历史没有如果,此刻的两人虽然未见重伤,决斗却是越来越血腥惨烈起来。
笞:古代新五刑的一种,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背部或臀部。秦时就有的刑法,《过秦论》:履至君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即有此刑。
杖;自隋起定为五刑之一。用大荆条、大竹板或棍棒抽击人的背、臀或腿部。军中衙中多有用此刑者,二十三十杖就足以致命。
刖;断脚之刑。刖刑系以膑刑演变而来。膑刑是去掉犯人的膝盖骨,犯人受膑刑后不能行走,受刖刑即断足后,装上假肢仍可行走,故刖刊轻于膑刑。孙膑的膑之名就是由此而来。
斩:死刑的一种。古时分腰斩和斩首,腰斩用铁鑕(铡刀),斩首用刀刃。有隋以后新刑告皆指斩首之刑。
菹醢:指的是把人剁成肉泥,制成肉酱的刑法。最早可见于春秋记载。
剐:指将人身上的肉片片割下却保证其多日不死最后削数百刀痛苦数日之后才彻底死去。
无数的古字幻化出无数的刑罚自那巨大的刑具内纷纷冒出袭击公孙朗。有的只是让人致伤的刑罚有的却是足以致命的刑罚,而且很多甚至还是些让人生不如死的刑罚。
不少刑罚都让公孙朗躲闪甚至一力破掉,但还是有很多落在了他的身上,场面看的无数百川观战的青年才俊都一副毛骨悚然的感觉,他们之前并没有遇到司马璋只听过其凶名,所以还不以为意。但此刻看到司马璋的力量,不少人都生出不能与之为敌的感觉,甚至胆小者还暗暗擦着汗心中下定决心如果与九鼎敌对的话落在他手中一定要自杀不遭受那番的罪。还有不少人开始庆幸起与九鼎的联合来。展示武力和与之相称的凶残比起和颜悦色要管用的多,这司马璋竟然在无意之中推动了两方联手的进程这恐怕是他自己绝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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