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大漠上的百灵鸟 (第2/2页)
众人记起来有这么一回事,都为这个奇遇惊异不已。
申不凡望了望小晴,又看了看身边的白玛拉姆公主,心想:“这个小晴果然天生丽质,叶兄说的什么‘她的容貌能令最美的花朵黯然失色,她的歌喉使最甜美的百灵鸟都羞于张嘴。’之类的,也不算十分夸张。虽然外表上来说,她比起白玛拉姆,总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个道理,申不凡当然深深懂得。
叶随风递给小晴一个夜明珠,道:“这颗珠子是安息来的孔雀宝玉,晚上可以发光,名贵无比,我花了许多功夫才使别人转手。”小晴接过夜明珠,瞧都不瞧一眼,把珠子朝沙山中掷得远远地。围观的诸人顿时哄笑起来,叶随风立刻涨红了脸。小晴恨恨地说道:“你从哪里学得这般花言巧语来哄骗我?你一定是做了什么有亏于我的事情,用这些玩意来迷我的眼。我就知道,你还没有黑毛对我好。”说着说着,她眼圈一红,呜呜哭了起来:“你在外边风流快活,哪管我的死活?整天只有黑毛陪我放羊,母亲常逼我找个人家成亲,我的耳朵早磨出老茧了。你再在外边疯,我就找人嫁了去。”小晴越哭越伤心,竟放开了嗓子大嚎起来。叶随风忙不迭陪着不是,奴颜婢膝地听小晴数落。申不凡在一边看着好笑:“叶兄平时看起来是个不苟言笑的人,现在遇到了克星,也是一筹莫展,巴巴地好话说尽,真真是一物降一物。”那只叫黑毛的牧羊犬把夜明珠叼回来,叶随风把珠子用衣袖擦拭干净,塞在小晴手里,说道:“小晴,我这次来,就是来接你出去的。我跟你说,我现在有钱了,不是当年那个不名一文的穷小子了,我可以让你尽享荣华富贵了。”那小晴嘤嘤道:“谁稀罕你的荣华富贵了?我只想把你看紧了,免得丢下我一个人,你自己却去满世界飞。”叶随风说道:“小晴,你放心,我这次下了决心,就是在叶伯父面前跪上几天,也要让他答应你跟我走。”
大队人马停下来,都在一边看着叶随风和小晴两人在那里柔情蜜意。小晴给叶随风几句甜言蜜语说得破涕为笑,道:“要是你跪了几天,我父亲还不答应呢?”叶随风见暴雨转晴,口才慢慢恢复:“那我们俩就私奔,我不能让你望我望穿秋水。”小晴呸了一声:“你想的美,我才不会和你私奔,让父母在人前抬不起头来。这次要不成,姓叶的,咱们从此一刀两断。”
叶随风对申不凡道:“申队长,我们今天就在这里歇下了,马儿们再这样跑下去,也要累死的。”申不凡欣然同意。小晴兴高采烈地道:“我先带你去见母亲,她天天都要念叨你很多次的,她疼你简直比我这个亲女儿都要多上几分。”叶随风道:“那你的羊群呢?”小晴道:“有黑毛在,羊群就不用操心。”她一声唿哨,那牧羊犬果然很有灵性,指挥羊群去绿洲上吃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