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感冒人,一起逛书城 (第1/2页)
早已取代“今天你吃了嘛?”,成了小镇居民日常打招呼最喜欢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可是在对酱油如此痴迷的小镇上,自始至终,只有一家酱油铺子。
没有人追究关于为何只有一家酱油铺子这样的问题。
不仅仅因为这家酱油铺子已经在小镇存在了上百年,更因为根本没有人去想过追究这件事情。
传承了百年之久的酱油铺,传到这一代,现在的掌柜,叫李程公子。
李程公子原先不过是个打酱油的,跟小镇上的普通居民一样,每天为能够打到酱油的幸福感而满足。
直到他在某一天,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下,碰到了上一代铺子掌柜的女儿。
这是一场美丽的邂逅,促成了一段美好的姻缘。
当李程公子第一次看见掌柜家千金的时候,他就被她那古铜色,呃,不,是酱油色的肌肤所吸引了。
那是极品生抽的颜色,他知道那味道一定很好。
上天赐给他这样一段缘分,他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珍惜。
其实,追酱油铺千金的,自然不止李程公子一个。
而他之所以在诸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自然是因为他有他自己的独门本事。
那就是他的舌头和鼻子。
或者说,是他的味觉和嗅觉。
对于酱油铺的前任老板来说,找一个女婿,不仅仅是给女儿找一个托付终生的人。
招女婿,更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优秀的继任者。
李程公子就是凭借他那挺拔秀丽的鼻子,和他那灵活敏锐的舌头,成功抱得美人归。
而当他的岳父仙逝之后,他便成了小镇这唯一的酱油铺的掌柜。
从一个打酱油的,到一个卖酱油的,李程公子完成了他人生的华丽转身。
人生得一酱油铺,足矣!
一开始,刚坐上掌柜位子的时候,李程公子也是这样想的。
没有什么比看着成群结队的小镇居民鳞次栉比地在他家的酱油铺前排队,等候打到酱油的那一刻,看着他们脸上洋溢出的幸福,更让人高兴的事情了。
也许这辈子,都能在幸福的酱油铺里度过吧。
拥娇妻,打酱油,人生还有何憾?
但是人生本没有圆满。
正如酱油永远不能满足符合所有人的口味。
有人喜欢生抽,有人喜欢老抽。
有人喜欢拿酱油蘸了吃,有人喜欢用酱油红烧肉。
酱油,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
李程公子的人生因为酱油而转变。
但是这样的转变,若是只有一次,若是只向好的方面变化,那你可真的小瞧了老天爷开玩笑的水平。
当第二次转变到来的时候,李程公子显然并没有做好如同第一次的时候那样完善的准备。
当然,也由不得他准备。
又一个女人找上了他。
也许是又一段艳遇?
实际上,人生并没有那么多的艳遇。
这是我们需要明白,并且铭记的一点。
这个女人很火辣辣,你若看她一眼,便好似被点燃了一般,那火却不是平常灶头烧饭的火,倒似幽冥鬼火。
这女人,便叫做鬼火。
鬼火,似乎不应该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女人应该叫小媚,叫小香,至少,也该有个女孩子家应该有的名字。
她偏偏叫做鬼火,这当然不是她本来的名字。
而是她入行,当了杀手之后,为了在道上行走方便,而起的名字。
或者,叫做绰号,更妥当些。
这个名字却着实很衬她那火辣的身材,和火爆的脾气,她也很喜欢,便一直沿用下来。
黑白两道,提起鬼火这女人,都要皱一皱眉头,却又会偶尔会心一笑,想到她的妖艳,想到她杀人时候那狠辣的手段。
没错,鬼火是个杀手。一个很有名的女杀手。
一个女杀手找上一个酱油铺的老板,难道是要去找他打酱油么?
或者,是要跟他请教做俯卧撑的秘诀?
一个女杀手找上一个酱油铺的老板,当然是为了要杀掉他。
杀人总有理由,或者,应该有一个委托人。
鬼火要杀李程公子,只因李程公子也是一个杀手。
或者说,曾经是一个杀手。
李程公子那超乎寻常人之上的嗅觉敏锐的的鼻子,和他那总是可以瞬间区分出品尝过的酱油的品种和品质的舌头,都是他在还是一个杀手的时候,赖以成名的绝技。
听说过当年的盗帅楚留香么?他的鼻子就很灵。
李程公子的鼻子,据说比楚留香还要敏锐,甚至可以在数里之外,就嗅到别人家做菜所使用的,究竟是哪一种酱油,还能分辨出,这种酱油,是哪家铺子生产的。
昔年江湖中,李程公子在杀手界的排名,并不算低。
而他之所以会隐退的原因,当然不会只是因为爱上了酱油铺掌柜的千金那么简单。
一个只要取人首级便可获得百倍于卖酱油这样寻常小生意所得银两的杀手,为什么会选择委身于一家酱油铺,整日以看人打酱油为乐呢?
这个问题,正是鬼火想要问清楚的。
鬼火要杀李程公子。
是因为鬼火曾经,爱过李程公子。
那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恋情,却跟李程公子现在所过的平凡的婚姻生活迥然不同。
曾经,他们在携手干掉一个棘手的点子后,彻夜狂欢。
曾经,他们在汨罗江畔边吃粽子,边看龙舟大赛。
曾经,一切都已是曾经。
鬼火忘不掉李程公子那秀美挺立的鼻子,更忘不掉李程公子那灵活敏感的舌头。
更重要的是,她忘不掉他们之间的一段情。
那是她有生以来,唯一真心实意爱过的男人。
而如今这个男人却抛弃了她,娶了一个小镇的酱油铺千金。
这个理由,已经足够杀死他一千次,一万次。
前提是,她能够杀死他。
她太了解李程公子的本事了,正如李程公子熟悉鬼火身上每一寸的味道。
还没能接近李程公子之前,她就会被嗅出来。
没错,就是被嗅出来。
对于两个对对方都知根知底的杀手来说,要杀死对方,无异于比入蜀道更难
就连蜀中唐门的唐梦,也曾夸赞过李程公子分辨唐门独家毒药的本事。
那一次,李程公子被委托,去杀唐梦。
唐梦是唐门的后起之秀,武功自不必说,而尤其在研制唐门毒药这一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她曾自夸,没有能够逃得过她亲手调制的无色无味的乌有恐怖毒的人。
可是李程公子却轻易地嗅出了那毒。
唐梦立过誓言,能够破解她下的毒之人,她便自己把毒给喝下去。
于是,李程公子完成了“杀唐梦”这个任务。
唐梦却没有死,自然不会死,因为那毒,是她调配的,她自然有解药。
但是委托人也无话可说,因为唐梦确实被“杀”过一次。
而且,还可以算是自杀的。
让要被杀手杀的人,选择自杀,这无疑是杀手最便利的杀人方式。
也是最需要技巧,和本事的一种杀人方式之一。
既然鬼火没有办法接近李程公子,那么,是否有办法让李程公子自杀?
也许可以,但是自杀,也需要一个理由。
李程公子有自杀的理由么?
刚继承了酱油铺,做了老板,娇妻美眷,温香软玉抱在怀,每日享受着欣赏打酱油的小镇居民们的幸福。
这样的李程公子,为什么要自杀?
所以,让李程公子自杀,也并不现实,也行不通。
鬼火并不只有火辣的身材,和高超的杀人技巧。
作为一个杀手,她最骄傲的,是她的头脑。
杀人和杀猪宰牛不同,何况杀猪宰牛也需要技巧,古有庖丁解牛,庖丁的刀法,也是长期宰杀牛的过程中,训练出来的。
杀人更需要技巧,更何况,这次鬼火要杀的,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从前手段比她更狠的杀手。
鬼火深思熟虑之后,打算先接近酱油铺,刺探虚实一番。
她先是熬了半个月,没有洗澡,没有更衣。
之后的半个月,她混迹于丐帮女花子分舵。
一个月之后,她相信江湖上已经没有人认得出她就是鬼火。
昔日全身香气满溢,火辣逼人的女杀手鬼火,成了一个满身酸臭,龌龊不堪的女叫花子。
于是,她终于去了李程公子的酱油铺打酱油。
有人规定叫花子就不能打酱油的么?
丐帮长老可以出入酒肆窑子,丐帮弟子又怎地不能去打酱油?
她没有白费这一个月的功夫,她去打酱油的那一天,的确没有被认出来。
那是因为,那一天,李程公子没有在酱油铺里头亲自坐镇。
自然,手下的伙计是不会把一个女叫花子当一回事的。
虽说对待顾客应该一视同仁,这有时候也只是一句口号罢了。
鬼火真正接近酱油铺的时间,也不过那从交钱到领到打满的酱油瓶的一小会儿。
不过对于一个杀手来说,这一段时间是足够了。
观察酱油铺的内部构造,研究死角和躲藏的地方,以及动手所需要的时间。
唯一的遗憾,是没有看到李程公子。
打完酱油,回到租住的民居。
鬼火洗了这一个月来的第一次澡。
水花在她美妙的胴体上肆意飞溅,她的头脑也渐渐冷静下来。
在酱油铺杀死李程公子的计划,是行不通的。
且不论每天酱油铺门前都熙熙攘攘,来打酱油的人如过江之鲫,川流不息。
要下手当然不难,鬼火也自有一手得意的暗器功夫。只是就这样杀了他,似乎并不叫人甘心。
更何况,她的目的是要先问出李程公子背叛她的缘由,然后再取他性命不迟。
洗完澡,她决定还是单刀直入,直接把李程公子约出来,了却两人多年来的恩怨情仇。
虽然这不像一个杀手应该有的行为,却是一个女人会选择的行动。
人有时候总是把事情想得太复杂,其实,很多事情,要解决,并不难,难只难在,如何撕下面皮,褪去娇羞。
鬼火用一支袖箭,把一张字条送到了李程公子酱油铺的后厢房。
“三日后,夜半,观音庙。火。”
三天的时间过得很快。
鬼火却很煎熬。
他会不会来?
一定会来,他是个守信的人。
哼,他怎会是个守信的人,是谁背叛了当初的誓约,娶了一个酱油铺的千金,把她抛弃了?
只是,当初厮混在一起,也只是一时寂寞,又怎能怪他背弃自己?
终究,只是两个杀手,在这冷漠的江湖,寻找一个可以依靠的对方。
谈什么天长地久?杀手是在刀口舔血的活计,又怎能保证一定见得到明天的太阳?
鬼火这么想着的时候,李程公子已经到了。
“火,出来吧。”
“你果然还是来了。”
“是,我来了,你要问什么,我也清楚。”
“你的脾气还是那么直率。”
“呵呵,跟你在一起久了,你那火爆脾气,也沾上几分。”
“你倒好意思说!”
鬼火终于还是忍不住,扬眉剑出鞘,月光下的观音庙里,电光火石,一触即发。
李程公子却不闪不避,鬼火那剑,也停在他咽喉三寸处,没有继续往下送去。
“我知道你要杀我,若是怕你杀我,我便不来了。”
“你却是来送死的么?”
“我的命如今却不是我自己的,我有我的酱油铺,有我的娘子,有那些每日里来我酱油铺来打酱油的小镇居民们。”
“你?~~~~~~”
“还记得那一次我去唐门,刺杀唐梦么?”
“怎会不记得,便是那一次之后,我就再也寻不到你的踪迹,辗转打探了三年之久,才探听得你居然委身酱油铺,还娶了那前任老板的千金。你说,这些,都是为了什么?”
“我今日来,便是要告诉你原委,你且把你那剑先放下,你举着多时,怕是也会手酸劳累了。”
“哼,却看你要怎地狡辩。”
鬼火还剑入鞘,望着月光下,李程公子一脸的温柔神色,还是忍不住,一朵红云,浮上脸庞,更衬得她娇俏可人。
李程公子望着鬼火,缓缓说道:“便是那一次去过唐门之后,我选择了隐退江湖,不再做这杀手的勾当。”
鬼火恼道:“那你何不便回来跟我说了,我同你一起双宿双飞,荡舟江南,岂不快哉。”
李程公子道:“我又怎会没有想过,毕竟,你是我在当上杀手之后,第一个爱过的女人。”
鬼火道:“你~~~真的爱过我么?”
眼中却是满眼凄迷神色。
李程公子道:“早就不做杀手了,又何必学江湖上那些人,整日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是,我的确爱过你。”
鬼火道:“那你却又~~~~~”
李程公子道:“只是我知道你跟我不同,你的个性却适合江湖,耐不下性子,过我现在这样平凡的生活。”
鬼火道:“胡说,你又知道人家心里怎样想来?你又怎知,我只要跟你在一起,便是粗茶淡饭,又有什么打紧?”
李程公子道:“呵呵,我跟你在一起这许多年,又怎会不知道你的脾性?别人做杀手或者是为了钱,你做杀手却只是为了乐趣,追求杀人的快感才是你所想要的,你又怎会想要脱离这种生活?”
鬼火道:“不要自以为了解我!”
眼中却似要冒出火来,杀气却又再度腾起。
李程公子道:“好吧,这个话题我们且暂时放下不说。我的选择是我做出的,我便跟你说一说缘由。那一次我去唐门刺杀唐梦,虽说唐梦的确是被我杀过,她却并没有死,你知道这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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